邢台市房地产交易实现税收“一体化”管控
近日,邢台市地税部门表示,自3月1日起契税征收管理由财政机关划转到地税机关负责后,我市首月办理业务601件,征收契税税款390万元。全市房地产交易各税种真正实现了“一体化”控管。
据介绍,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指的是凡我市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商品房销售、房屋交易(二级市场)等环节产生的相关税收,均实行“一窗式”征收和专业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在此过程中,纳税人须先向地税机关缴纳相关税收,后办理产权证书,即“先税后证”。房管局产权登记部门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须核查由地税部门出具的《房地产交易征免税认定审批表》和完税凭证,国土局登记部门在办理《土地使用证》时须核查契税完税证明,否则不予登记。
目前,市地税第二征收局已对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税种进行了整体梳理,并完善了内部办理流程,为土地及商品房办证设立了受理岗、审核岗和征收岗。对于二手房交易业务,在原来对存量房交易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控管的基础上,将契税征收融入其中,划分了受理岗、代开发票岗、契税征收岗、审批岗。针对所办理的业务涉及的各项政策,该部门自主研发了受理软件,实现了录入基础资料后,契税税率自动识别,税款自动计算,减少了人为因素带来的失误,杜绝了关系税、人情税。
市地税第二征收局工作人员也提醒全市想卖(买)房的市民,目前,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税率为3%,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实行减半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税率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