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定义分期付款这一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合同的法律特征

  分期付款这一付款方式的定义:分期付款大多用在一些生产周期长、成本费用高的产品交易上。如成套设备、大型交通工具、重型机械设备等产品的出口。分期付款的做法是在进出口合同签订后,进口人先交付一小部分货款作为订金给出口人,其余大部分货款在产品部分或全部生产完毕装船付运后,或在货到安装、试车、投入以及质量保证期满时分期偿付。

  分期付款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1、标的物的先行交付性。

  分期付款买卖是“物先交付型”买卖,即出卖人将买卖标的物一般在买受人第一次支付价款时即刻交付给买受人。

  2、价款的分期给付性。

  买受人的价款是按一定的期限分阶段支付的,即买受人在占有标的物之后,需分两期以上的次数支付价款,否则不属于分期付款买受合同。

  分期付款诉讼时效的计算标准如下:

  1、如果合同约定履行期限的,应从分期付款合同约定的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满三年;

  2、如果合同没约定履行期限或约定不明的,可根据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确定履行期限,诉讼期限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满三年;

  3、如果依然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履行付款付息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满三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