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的成立方式有哪些?
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保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约作为保证合同成立的典型形式;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共同订立合同;三是保证人单独出具保证书。
保证合同成立的方式有哪些?
1、订立书面保证合同。
2、主合同定有保证条款,保证人在主合同上签字盖章的。
3、主合同无保证条款,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盖章的。
4、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
5、自然人之间的口头保证合同,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视为保证合同成立。
保证责任的范围是什么?
1、有限保证
按照约定,保证人仅对债务人的部分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无限保证
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未约定保证范围或约定不明的,保证人须对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