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破产保单不会泡汤
保险的初衷是为消费者转移风险,花钱投保本身的风险远小于我们可能面对的风险。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倒闭破产的可能性极小。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合并、分立外,不得解散。成立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金为2亿人民币,且保险公司应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提取保证金,存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银行存款;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根据规定,保险公司应具有与其业务规模和风险程度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当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低于规定标准时,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管,以保障其运营。
如果保险公司运营不善,会选择合并重组。而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由受让保险公司继续承担其义务和责任。
所以,只要你持有的保单是合法有效的,那么你的权益一定会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不会因保险公司的破产或被撤消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