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什么时候债务融资

  债务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向个人或机构投资者出售债券、票据筹集营运资金或资本开支。个人或机构投资者借出资金,成为公司的债权人,并获得该公司还本付息的承诺。企业的融资决策都是要考虑融资渠道和融资成本的,因此,产生了一系列的融资理论。

  1、短期性

  债务融资筹集的资金具有使用上的时间性,需到期偿还。

  2、可逆性

  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负有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3、负担性

  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需支付债务利息,从而形成企业的固定负担。

  4、流通性

  债券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

  股权融资所得资金属于资本金,不需要还本付息,股东的收益来自于税后盈利的分配,也就是股利;债务融资形成的是企业的负债,需要还本付息,其支付的利息进入财务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

  (一)、银行贷款融资

  1、信用贷款方式,指单凭借款人的信用,无需提供担保而发放贷款的贷款方式。这种贷款方式没有现实的经济保证,贷款的偿还保证建立在借款人的信用承诺基础上,因而,贷款风险较大。

  2、担保贷款方式,指借款人或保证人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质押),或凭保证人的信用承诺而发放贷款的贷款方式。这种贷款方式具有现实的经济保证,贷款的偿还建立在抵押(质押)物及保证人的信用承诺基础上。

  3、贴现贷款方式,指借款人在急需资金时,以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融通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这种贷款方式中,银行直接贷款给持票人,间接贷款给付款人,贷款的偿还保证建立在票据到期付款人能够足额付款的基础上。

  (二)、民间借贷

  (三)、发行债券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