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合同没了,还有什么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有以下东西可以证明劳动关系:根据《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的,产生劳动争议时,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首先,我们需明确一点,即使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从用人单位实际用工之日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也已经形成,对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当足额发放工资。同时,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的第二个月到一年内,应当向劳动者每月发放两倍的工资。而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劳动者会担心,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对劳动关系又不认账,别说两倍工资,就是一倍,也不好要啊。那么,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采取哪些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那么首先,我们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我们可以选择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支付。同时,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工资。当然,这是要在劳动关系清楚,无争议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干脆不承担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则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确认劳动关系,只有等劳动关系确定下来了,才能谈及之后的给付工资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