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章

  第六章附则

  第八十九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

  第九十条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牧业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关税及海关代征税收的征收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缔结的有关税收的条约、协定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条约、协定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二条本法施行前颁布的税收法律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本法规定。

  第九十三条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九十四条本法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