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政府采购先查行贿“黑名单”

  想投标深圳政府的采购项目,先过“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这一关。昨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布了新一轮查询结果,迄今12家企业有行贿犯罪纪录,从而丧失深圳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资格,不得参与政府采购。

  2012年8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及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签署了《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意见》,自当年起,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其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该项举措自今年9月开始,实行更为方便企业的“集中查询”模式,也就是由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查询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纪录。

  市政府采购中心已于今年8月进行集中查询,确定6家供应商近3年内有单位行贿犯罪纪录,从而把其在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的注册状态调整为无效,不得参与深圳的政府采购活动。昨天,该中心又公布第二期查询结果,又有6家供应商丧失资格。

  记者看到,这12家企业遍布全国各地。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已联网最高人民检察院系统,因此,对深圳以外的企业也可以查到有无行贿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