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必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敬老院里发现“黑心棉被”竟来自政府采购,供货单位没有此项经营项目,却能中标,劣质产品未经检验,就送给使用单位……日前,江苏省质监局公布了2013-2014年度专项执法行动十大案例,其中引起广泛关注的,是一起涉及1800多床棉被的“黑心棉”事件。

  笔者认为,敬老院里发现“黑心棉被”令人痛心、令人震惊。假设敬老院住的您年迈多病的父母,垫的盖的都是这种“黑心棉”,您是什么感受?作为政府采购的物品,出现这种问题,笔者只想说,这就是政府在采购环节的失职,甚至是腐败,必须采取措施,进一步范政府采购行为。

  政府的采购行为,就是拿着纳税人的钱去办事。没理由不办好,更没理由借此谋取个人或者部门私立。“通俗地讲就是黑心棉,我们讲的严谨一点就是劣质纤维制品,是不能生活用的,事实上他这批货肯定是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江苏省质监局纤维检验局相关人士介绍。

  对于“黑心棉被”进入敬老院,笔者认为,与其说是政府在采购过程中对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不严,不如说是政府没有履行好自己应尽的职责,或者说是这个过程中存在腐败行为,有可能是政府与供应商沆瀣一气、中饱私囊,通过不规范的招标形式,获取不正当利益。

  笔者认为,对这种做法必须严肃查处,如果是中标供应商偷梁换柱、张冠李戴,必须对此供应商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全部更换。如果是政府有关人员从中谋利,那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绝不能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