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哪些情况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申请宅基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以下几点情况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1、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

  2、原有宅基地面积已达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100平方米,丘陵地区、山区每户150平方米标准。

  3、申请的农村宅基地存在土地权属争议。

  4、已有农村宅基地面积能够解决子女分居立户需要。

  5、原农村房屋(宅基地)出租、赠与、转让或已列入当地政府规划改造范围。

  6、法律、法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申请宅基地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村民个人申请宅基地的申请书。

  2、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是否本村集体户口等)。

  3、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材料:

  (1)申请人现有的宅基地情况。

  (2)对申请人拟发放宅基地的位置、面积、宗地草图等。

  (3)村民会议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情况,在村集体公布情况的说明等。

  (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现状图等,并注明拟占用土地地类。

  4、属于建新交旧的,申请人与村委会签订的建新交旧协议书。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就是非自然人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