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法律合法吗,需要注意什么?
农村房屋买卖合法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1、受让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受让人没有宅基地;
3、受让人符合当地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4、村委会同意转让人转让该房屋。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五款、第六款的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房屋买卖时,必须满足上述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要件,除此之外,还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当购买的农村房屋有房产证后,就需要向国土部门提出过户申请了。具体的过户手续如下
1、去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
4、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公告;
5、报国土局审核,注册登记;
6、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