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异同点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异同点首先是二者都未达到犯罪的目的,二者的区别如下:

  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

  4、刑事责任不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可以分为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而不能犯的未遂又可以分为三种情形:

  1、工具不能犯。如将白糖误认为是砒霜,借以杀人,属于杀人未遂;

  2、对象不能犯,即犯罪对象不存在但行为人误以为存在或对犯罪对象的特性产生了错误的认识,以致于不可能完成犯罪。也就例如,将男人误认为女人,实施强奸,属于强奸未遂;

  3、主体不能犯。如行为人不知道在国外的妻子已经死亡,出于重婚的故意又与她人进行结婚登记,属于重婚未遂。

  犯罪未遂中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当具备质和量两个方面的特征:

  1、从质上说,只有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才能成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2、从量上说,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必须达到足以阻碍犯罪分子继续实行犯罪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