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怎么继承,有哪些特征?
法定继承的继承程序是: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以继承。且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有如下特征:
1、法定继承属于继承中的基础性继承关系,即不存在其他继承时,可直接按法定继承办理;
2、法定继承具有顺序性,即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办理;
3、其他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的继承规则有:
1、继承权男女平等。
2、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5、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6、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7、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