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建议修改《产品质量法》增加精神损害赔偿条款

  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邢克智等30名天津代表团代表联名向大会提交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议案,建议通过法律的修改更充分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邢克智代表说,现行的《产品质量法》没有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条款,没有规定对恶意的产品侵权行为进行惩罚性损害赔偿,缺少明确具体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导致消费者的许多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建议在《产品质量法》中增加精神损害赔偿条款,并在该条款中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不仅应当包括因受害人死亡给其家属带来的精神损害,也应当包括受害人致伤残后带来的精神损害;增加惩罚性损害赔偿条款,并在该条款中进一步明确惩罚性赔偿金;增加明确具体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条款,建立我国真正意义上的产品召回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