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二手房过户需缴纳哪些费用,流程是什么?

  二手房过户需要加纳的费用包括:

  1、营业税

  税率为5%。对于不足5年的二手房对外销售时要征收相应的营业税,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时可以免征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进行征收营业税。

  2、契税

  普通住宅为成交价的1.5%,非普通住宅为成交价的4%。

  3、个人所得税

  以转让收入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收入,税率为20%。个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产原值凭证的,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税。

  4、印花税

  个人在出售房屋时,买卖双方需分别按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同时买方还需按“权利许可证照”税目缴纳5元的印花税。

  办理二手房过户的流程为:

  1、当事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去房产局办理过产;

  2、备案网签,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出具税务收据;

  3、递交收据和双方过户所需证件,填写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

  4、去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确认信息,过户完毕。

  二手房过户有期限,一般按照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具体约定确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