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收养手续如何办理
(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三)收养登记必须严格依照分级登记制度进行:
1、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
2、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
3、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
(四)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关系。
综上所述,收养小孩需要什么条件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既要满足收养人的条件,也要满足被收养人的条件。至于收养小孩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则必须跟着法律程序走,不能一符合条件就将小孩带回去了。但现实生活中,仍然有很多人不能理解收养小孩的条件,尤其是遇到收养找不到生父母小孩的情况,也有不少人未严格办理收养登记就将收养小孩的,结果被法律认定为拐卖妇女儿童罪。
(一)收养人基本情况及保证把弃婴抚养教育成人等情况;
(二)收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收养人常居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有无子女的证明;
(四)由福利院提交弃婴、儿童出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
(五)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宣告的证明(由福利院提供);
(六)社会福利机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七)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健康体检表;
(八)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两张两寸合影照片。
收养人_________与被收养人_________间为收养子女事宜订立契约如下:
第一条_________夫妇,兹愿共同收养_________为养子女。
第二条___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省_________县人,愿被_________夫妇共同收养。
第三条被收养人的法定代理人_________同意_________被收养。
第四条被收养人自本收养契约书生效之日起,改从收养人姓_________仍名_________。
第五条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间,有互负抚养的义务,有互享继承的权利。
第六条收养人对被收养人,有管教培育的责任。
本收养契约书经双方签名后生效,特立此契约为凭。
收养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被收养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