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赔偿且得到谅解的怎么判
肇事者需要受害者写谅解书,达到减轻从轻处罚,如果没有谅解书的,一般都是判决实刑的。
1、各种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2、《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故意伤害罪适用刑罚的指导意见》第一条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第二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偏轻)的,按下列情形处罚:
(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偏轻)的,处管制、拘役或者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一年以上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偏重)的,处二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一)拒不赔偿的;
(二)致多人轻伤的;
(三)曾因殴打他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治安处罚两次以上的;
(四)以残忍手段致人轻伤,情节恶劣的;
(五)其他适用缓刑可能再危害社会的。
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适用缓刑时,可以不受上述情形限制。
故意伤害要件有四条: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主体实施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受害人轻伤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轻微伤的,追究行政责任;均可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