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最高额保证合同有哪些特点,是否有期限

  最高额保证合同有以下特点:

  1、最高额保证所担保的债务在保证设立时可能已经发生,也可能没有发生,最高额保证的生效与被保证的债务是否实际发生无关。

  2、最高额保证所担保的债务为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务。

  3、最高额保证约定有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

  4、最高额保证所担保的不是多笔债务的简单累加,而是债务整体,各笔债务的清偿期仅对债务人有意义,并不影响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最高额保证合同是有期限的,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

  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1、合同主体,即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

  2、最高贷款限额、币种、贷款期间和方式。

  3、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亦称保证责任期间。即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

  4、保证责任范围及保证方式。保证责任范围是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具体项目,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项目。其目的就是解决保证人承担多少保证责任的问题。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连带保证和按份保证三种。

  5、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的权力与义务、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式,管辖等属于合同的一般条款,可由借、贷、担保三方自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