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的使用条件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般投资人最好是在大市上交易;一般是除息报价,含息交割
关于利弊,价格波动风险较股票为低(正常情况下),当然价格波动带来的报酬也就较少;但持有企业的债券是企业的债权人而非持有股票的股东,所以如果未来企业若经营不善,重整下市或清算破产时,持有债券的债权人比股东享有优先清偿权,也就是保本安全性较高。
持有债券的债权人,每期或每年会有固定支息,不论企业盈或亏,而持有股票的股东则是每年在企业有获利时,股东会通过派股利时才享有配息。
(一)是债权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又称让与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和受让人(第三人),按现有法律规定,债务人不是也不可能是权利转让的当事人。
(二)是债权转让是权利人转让自己合法权利的行为,即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必须是合法取得的。
(三)是债权的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是债权人将自己享有的权利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四)是第三人在取得债权后,可享有与此有关的从权利。
(五)是债权让与具有无因性。
(六)是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