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允许外邮轮公司在华独资经营

  中国交通运输部水运管理局局长宋德星10月15日在天津出席“第六届中国邮轮产业发展大会”时表示,中国已允许外国邮轮公司在华独资经营,并为其所有或经营的船舶提供揽客、签发客票等辅助性经营服务。目前,首家外国邮轮公司提交的申请已获批准。

  宋德星称,随着外国邮轮公司在华业务不断拓展,其在华设立经营性法律实体的需求日益迫切。自2010年起,中国着手修订有关设立外商独资船务公司的法规,今年8月,《关于加强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发布,为外国邮轮公司在华经营提供了更多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