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顺德首家外商合伙企业成立

  2名也门籍外国自然人向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申请设立了一家“佛山市顺德区中阿餐厅(普通合伙)”,注册资本5万元人民币,这是顺德和整个佛山地区首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该餐厅的成立,使顺德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在合资、合作、独资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合伙这一新兴利用外资方式。这种投资形式来源于2010年3月1日《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的实施,该管理办法规定,只要符合中国有关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不从事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就可以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合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