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外资私募股权基金可兑换人民币

  北京--《财经》杂志周一援引未具名消息人士的话称,中国可能很快允许入选外资私募股权基金的将其一定的资本金兑换成人民币用于本地投资,北京和上海等城市将成为首批试点城市。

  目前,中国的资本管制不允许外资有限合伙人将其资本兑换成人民币,这阻碍了他们在中国的业务扩张。

  报导引述消息人士的话称,根据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方案,每个试点城市的首批入选外资私募股权基金将获得30亿美元额度。

  报导称,试点方案可能将在春节之前出台。今年中国春节假期于2月2日开始。黑石集团(Blackstone Group L。P。,BX)、软银赛富(SAIF Partners)以及凯雷投资集团(Carlyle Group)与复星集团(Fosun Group)合资组建的私募股权基金可能会成为上海首批入选的外资私募股权基金。外资有限合伙人将可以通过托管帐户将所得人民币换成美元退出。

  有关外资私募股权基金不得对中国大陆上市的股票和债券、非自用不动产以及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进行投资的规定可能不会有更改。

  但报导引述一位参与上海方案设计的官员的话称,本地投资者设立的外币基金可以与试点方案中的人民币基金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