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
10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允许境外投资者和银行办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这是一项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新举措,将带来外商投资以及再投资等方面的便利。
该《管理办法》明确,境外企业和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人民币来华投资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直接投资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直接向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结算业务,银行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直接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人民币资金结算业务,相关金融服务手续更加便利。
此前,根据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的规定,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一直处于个案试点阶段。《管理办法》的正式发布,从制度和程序上对跨境人民币投资结算进行明确,意味着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由个案试点到更大范围的开放,这也是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重大变化,是跨境人民币结算政策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将激励外国投资者在跨境贸易和交易中更多地使用人民币,最终加速人民币境内外的流通。人民币跨境使用特别是投资结算的便利化,为增强我国在国际经济金融领域的话语权添加了法码,为落实我国关于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战略部署,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确保外商投资人民币结算工作协调推进,《商务部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与人民银行《管理办法》在同一天对外发布。人民银行和商务部分别从不同角度,对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和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进行明确,表明了中央推动人民币走出去的决心。一个《办法》、一个《通知》,使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的有关程序更清晰及具确定性,为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指明了道路、简化了程序、提高了便利性,为外商投资结算提供极大的便利,对境内外资企业和项目争取外来资本金等提供了极大的方便。跨境人民币结算渠道的增加和程序的便利,也为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创新提供了新的舞台,有利于商业银行激发创新思维,增进创新动力,进一步提高跨境人民币结算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