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支持外商办广告企业
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18日在此间表示,中国政府支持外国投资者在“一蓝一黄”经济区依法开办广告企业。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1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鼓励外国投资者以设立、股权并购等多种方式在“一蓝一黄”经济区投资广告企业。
根据《意见》,成立并运营三年以上,以经营广告业务为主的外国企业,可依法设立外资广告企业;成立并运营两年以上,经营广告业务并有广告业绩的外国企业,可依法设立中外合营广告企业。外国投资者依据中国有关规定,可通过购买境内广告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举办外资广告企业或中外合营广告企业。
据悉,国家工商总局已授权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东省外资企业在向国家工商总局申办该项业务时可就近向山东省工商局进行名称查重、直接受理登记,以减少外资企业原需到北京办理的时间和成本,并放宽该经济区域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授权条件。
山东省工商局方面称,此举放开了外商投资广告项目审批,将加快“一蓝一黄”经济区广告业与世界先进广告业的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