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检察院酌定不起诉能出国吗?

  一、检察院酌定不起诉能出国吗?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无罪可以出国,但不不一定全是无罪。犯罪轻微,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检察院可以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的区别是什么?

  法定不起诉。也称“绝对不起诉”,其有两个特点:

  1、人民检察院没有自由裁量权,只要具有刑诉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只能作出不起诉;

  2、作出法定不起诉的原因是不应或无法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即人民检察院没有或丧失追诉权。

  酌定不起诉,也称“相对不起诉”、“微罪不起诉”,其适用应具备三个条件:

  1、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犯罪情节轻微;

  3、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三、什么是酌定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是检察官根据起诉便宜主义对自己拥有的诉权的舍弃而决定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看,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