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职务侵权行为的种类以及表现形式

  职务侵权行为的种类分为三种:

  1、行政职务侵权行为。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行政职务中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它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违法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引起的违法行为。

  2、司法职务侵权行为。这是指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负责侦查工作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在某些情况下也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侦查职能)、行使监狱管理职能的劳改机关等司法机关执行司法职务中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3、其他职务侵权行为。这是指除行政、司法机关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在执行职务中发生的侵权行为。按照中国宪法规定,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尽管国家权力机关和军事机关一般不会实施职务侵权行为,但不排除发生职务侵权行为的可能性。

  职务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为以下两点:

  1、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人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行为符合侵权行为的要件,一般情况下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后果、行为和损害的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过错等四个要件,但在特殊侵权的情况下,是过错推定或者无过错,免责条件等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该行为应为行为人执行职务的行为。对于行为人的哪些侵权行为属于职务侵权行为,如何认定行为人“执行职务”,即应指一切与雇用人所命执行之职务通常合理相关联的事项。

  1、因行政违法行为要求的行政赔偿;

  2、与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有关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要求的刑事赔偿。

  这两类属于国家赔偿范围,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处理,不能适用普通民事赔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