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伤亡事故现场保护(事故管理)

  一、事故现场保护的任务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第二条规定:“在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所有物件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对健康有危害的物品,就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

  1.核实情况迅速上报

  事故现场保护的任务就是要在现场勘查之前,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既不使它减少任何痕迹、物品,也不使它增加任何痕迹、物品。为此,必须根据发生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和周围环境,划定保护区的范围,布置警戒,将事故现场封锁起来。禁止一切人进入保护区,即使是保护现场的人员,也不要无故进入,更不能擅自进行勘查,禁止随意触摸或者移动事故现场上的任何物品。

  有关人员在执行保护事故现场的任务时,必须做好现场勘验的准备工作。

  实践中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即报告人对事故现场的情况,很少能够回答清楚,而所陈述的内容,有时又与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有较大的出入。因此,企业安全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之后,一般应先赶赴出事地点,通过在现场周围的实地观察,对报告事故情况进行初步检查,只要情况基本属实,即可按发生事故基本情况迅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划定保护区的范围,布置警戒

  保护事故现场的最主要的措施,就是要根据发生事故现场的情况和周围环境,划定保护区的范围,然后组织安监(检)人员、治保人员、或者保卫人员在保护区周围设岗警戒,把事故现场全部封锁起来。要让所有已经进入保护区的人退出去,对于原在保护区内干活的工人,包括事故肇事者,要有组织的动员他们撤离保护区,或者撤离到保护区不重要的部位,同时禁止一切人,包括受害人的家属、亲友,以及承担警戒任务的干部、群众等再闯入现场保护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