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事故扣驾驶证多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是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第四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

  如果不遵守以上法律规定,没有在十五日内到相关交管部门接受法律教育,就会在扣满12分的情况下吊销驾驶证。另外,出现以下几种违章扣分行为,会吊销驾驶证:

  1、3个记分周期(也就是3年)内有醉酒驾车2次的会直接吊销,而且5年内不能重考。

  2、交通事故逃逸,触犯刑法的,直接吊销,终身不能考!

  3、不交罚款,被记录扣满12分,一定时间不去参加学习或技能考试的会直接吊销。

  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分为两类,一类是伤人,同时又发生车损的重大事故;第二类是只有车损的事故。

  既伤人又车损交通事故的应急应对的步骤分别如下:

  (一)、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同时又伤车的重大事故时,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一定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和120急救中心;

  (二)、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

  (三)、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四)、还应该把案情及时报告保险公司。

  若发生了只有车损的事故

  (一)保护事故现场;

  (二)拨打110和保险公司电话,将案情告知警察和保险公司;

  (三)让警察出现场进行勘查,为日后的认定责任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