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私营公司短期借款的核算

  为了正确反映和监督企业各项短期借款的借入和归还情况,应设置“短期借款”科目。该科目要按债权人设置明细账,并按借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借入各种短期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期末科目的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尚未归还的各种借款。发生短期借款利息时,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果按期付息数额较大,则要按月预提,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预提费用”科目,到期归还借款和支付利息时,借记:“短期借款”科目,借记“财务费用”科目,借记“预提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某企业3月1日向银行借生产经营资金500000元,年利率10%,借期六个月,到期本息一次归还,作分录如下:

  1.取得银行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500000

  贷:短期借款——银行借款500000

  2.于月末计提利息费用时

  各月计提利息金额=借款额×年利率÷12

  500000×10%÷12=4166元

  以后各月照此计提利息费用,以此类推。

  借:财务费用4166

  贷:项提费用4166

  3.9月1日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时

  借:短期借款——银行借款500000

  预提费用20830

  财务费用4170

  贷:银行存款525000

  [例]企业开出到期的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面值60000元,到期日企业不能按期支付,银行向收款人付款后,对企业尚未承兑金额每日按万分之五计收罚息60元,并将承兑金额转为企业借款,作分录如下:

  1.收到银行通知时

  借:应付票据60000

  贷:短期借款——银行借款60000

  2.交纳银行罚金时

  借:营业外支出60

  贷:银行存款60

  3.归还借款时

  借:短期借款——银行借款60000

  贷:银行存款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