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警无故扣车合法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只有在下列情形下,各级公安机关交警队才有权扣车:

  (1)无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和副证被滞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酗酒、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持转借、挪用、涂改、伪造、冒领、失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4)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5)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驾驶机动车的;

  (6)学习驾驶员学习驾驶人员没有教练人员随车指导单独驾驶的的;

  (7)驾驶两轮摩托车未带头盔的;

  (8)机动车号牌或者行驶证系涂改、伪造、冒领、挪用、转借、失效的;

  (9)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的;

  (10)机动车无号牌和行驶证,且没有其他行驶合法凭证的;

  (11)机动车号牌或者发动机、底盘号码与机动车行驶证记载不符的;

  (12)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肇事以及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

  (13)与被查缉的走私或者被盗抢机动车特征相同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代为处理。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规车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药特别注意时间方面的限制。

  (三)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扣留车辆要向车辆所有人出具单据。我们要特别注意公安机关采取行政措施后的各项手续问题。

  依据全国人大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只有在交通警察为了搜集证据的情形下,才能扣留车辆。因收集证据需要,而非为赔偿需要可以扣车。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三日内委托鉴定,检验、鉴定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部门批准,最长不超过60日。检鉴定结论出来后,交警会在二日内将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后有三天的时间决定是否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如果需要重新鉴定,交警会安排重新鉴定,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如果不需要重新鉴定,鉴定结论就生效确定,在确定之后的五日内,交警就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在不需要延长鉴定时间和重新鉴定的情况下,一般来说扣车时间大约就在二十八日左右,需要注意是这里说的只是工作日,需要排除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