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行驶证没带需要扣车吗
依据全国人大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只有在交通警察为了搜集证据的情形下,才能扣留车辆。因收集证据需要,而非为赔偿需要可以扣车。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三日内委托鉴定,检验、鉴定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部门批准,最长不超过60日。检鉴定结论出来后,交警会在二日内将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后有三天的时间决定是否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如果需要重新鉴定,交警会安排重新鉴定,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如果不需要重新鉴定,鉴定结论就生效确定,在确定之后的五日内,交警就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在不需要延长鉴定时间和重新鉴定的情况下,一般来说扣车时间大约就在二十八日左右,需要注意是这里说的只是工作日,需要排除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一)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二)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三)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五)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的履行义务人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因为意外或是司机本人的过错造成了财产损失或是人员伤亡的事件即为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人员因为违反了交通法规造成,也可能是由于天灾,如台风、地震、山洪或雷击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构成要素有:
(一)必须是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造成的,如果是行人间在路上发生的碰撞则不是交通事故。
(二)在公路、城市道路、在单位允许机动车通行的地方或者公共停车场和广场等公共场所发生的。
(三)无论车辆行驶还是停放发生的事件。如果车辆在停放时,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者在上下车时发生了受伤或死亡的情况,那么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四)车辆发生了翻车、碾压人或物、遭到碰撞、被刮擦、爆炸或着火等情况。
由于肇事者的过错或是发生了意外行为导致的事件。如果是因为自然灾害造成的,则不算交通事故。
(六)在事件中有损害的后果,如是物质损失或人员死伤。
(七)肇事者不是有意,因为其他意外造成的。如果肇事者是故意的,就不算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