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二女生校内被撞身亡,出车祸撞死人怎么处理
12月30日下午,一名女生走在大连理工大学的校内,此时这所学校的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系教授、原副校长邹积岩(1954年出生),貌似超速开车在校内穿行。据现场目击的学生透露,当时这位肇事者的车速将近70千米每小时,而大学校园限速一般都是20千米每小时,这才造成了女学生的香消玉殒。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人,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因抢救伤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4、交通事故撞死人,首先应该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次要根据事故责任来承担相应的刑事或行政责任:
(1)如果肇事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肇事者不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则不构成犯罪,可由交警根据相应的违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