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妨害国(边)界标志、设施或走向

  妨害国(边)界标志、设施或走向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妨害国(边)界标志、设施和走向的违法行为,包括两种行为方式:一是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行为;二是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设施的行为。

  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是我国领土范围的重要标志,标志着我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事关国家利益。为了我国的领土完整和国家主权,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我国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的地理位置,防止因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而损害我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因此,我国法律对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予以明确的保护,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或者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一些尚不构成犯罪,但仅给予罚款处罚不足以起到惩戒和警示作用的此类违法行为,应当予以治安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