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有哪些
主体的适用。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酗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一个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罚程度的适用。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情节特别轻微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出于他人胁迫或诱骗的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弩、匕首的,以及其他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