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党员虐待家庭成员应如何处理?

  1、党员虐待家庭成员应如何处理?

  我在工作中遇到这样一个问题:有一党员的妻子向组织上反映,说其丈夫有虐待家庭成员行为,对此党组织能够处理吗?

  党员拒不承担抚养教育义务或者赡养义务,以及虐待家庭成员的,都是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虐待家庭成员情节较重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要履行哪些手续?

  前段时间,经过民主评议后,我支部有一名党员被确定为不合格党员,对他进行组织处理时要履行哪些手续?

  认定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应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并进行表决,形成决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3、在留党察看期满后,党员不向党组织申请恢复党员权利,党组织该怎么办?

  留党察看期满后,本人应当向党组织提出申请,要求恢复党员权利。如果本人未主动提出申请,党组织也应及时进行讨论。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提出意见,报上级党组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