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凌晨被物业管家殴打进ICU,殴打他人会有什么处罚
5月4日,广东东莞。骆女士反映,4月29日凌晨,她68岁的公公在家被小区物业管家殴打,致颅内血肿住进ICU。骆女士称,当晚凌晨1点物业管家打骚扰电话,威胁恐吓她婆婆,还问她为什么不交物业费。凌晨3点,她公公被物业管家殴打,随后物业保安赶至,并未对打人的管家进行控制。骆女士表示,物业管家自称他喝酒了,当晚还骚扰了其他业主,她们一家人都很害怕,现在不敢出门。4日,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目前警方正对当事人进行调查,具体情况不清楚。
被打成轻微伤不能提起自诉。提起自诉是发生在刑事案件中的,而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并不是一种犯罪行为,而只是普通的违法行为,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被害人只能就损害提起民事诉讼。另外,如果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还要接受治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1、殴打他人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和健康权。
2、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殴打他人的方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行为,不论其是否造成被侵害人受伤,均可以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殴打他人的行为方式、行为地点和伤情轻重等,应当作为从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
3、本行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