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多少天能办下来,办理护照有哪些资料
一般办理护照办理时间和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加急:5个工作日内。具体要根据当地出境管理局的工作流程来确定。
护照办理需要的材料: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护照办理的注意事项:
1、全部相应证明材料和复印件必须是B5或者A4纸规格。
2、因为需要当即拍摄护照专用照片,所以客人应注意本人的服饰与仪表。
3、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须是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背景颜色为白色,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
4、不符合上述要求及一次性快照、翻拍的照片或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护照遗失了,需要先挂失,然后到县市出入境管理部门补办。
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在国外,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换发或者补发,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2007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
第六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