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律师费由谁出,医疗过错案件如何处理?
医疗过错律师费由败诉方出。特殊情形的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律师费由请律师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成为被告以后,该方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且胜诉原告的话,可以要求原告支付这笔费用(法律支持一方当事人偿付他方当事人为案件审理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医疗过错案件的处理是根据相关法律进行赔偿的。
如果医疗行为经过医学会鉴定,结论构成医疗事故,则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前期治疗费用不能获得赔偿)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医疗事故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般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人身伤害的发生和医疗行为没有因果关系。而患者也可以举证,证明人身伤害由医疗机构过错造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