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司法考试合同法精华笔记(七)

  承揽合同

  诺成,双务,有偿,不要式,人身性,相对性

  ——定作人有任意变更,解除权,但应负赔偿责任

  ——可形式留置权

  ——共同承揽人负连带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

  要式,不动产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装修

  禁止:肢解发包,转包,肢解分包,分报给无条件单位,再分包

  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自行完成

  286条优先权,除斥期间6个月,起算点

  客运合同

  交付客票时起成立(从约定和交易习惯)

  ----检票或登车在先者为生效时间

  ----强制缔约义务,安全运输义务,约定或通常路线,不得降低服务标准

  ----救助三类旅客(急病,分娩,遇险),人身伤害无过错责任(自身健康,故意,重大过失,证明责任)

  ——适用于免票,半票,经许可无票搭乘

  ----托运行李之无过错责任

  ----自带行李负过错责任

  货运合同

  ——如实申报义务

  ——任意变更解除权

  ——留置权

  ——承运人责任:对货物承担无过错责任(免责事由:不可抗力、货物自然性质、合理损耗、托运人过错、收货人过错)

  保管和仓储合同

  保管

  仓储

  是否有偿

  可有偿可无偿

  有偿(仓单背书转让,提前提取不减收仓储费)

  是否要物

  要物

  不要物

  归罪原则

  过错责任,无偿的仅在故意、重大过失时承担

  过错

  相同

  妥善保管,亲自保管,不作为,返还,贵重物品声明;保管人有留置权,孳息归存货人

  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

  特征

  费用、报酬

  以谁的名义

  权利

  自买自卖

  委托合同

  有偿或无偿

  委托人承担,受托人垫付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以委托人名义

  法律效果归于委托人

  自己代理,无效

  行纪合同

  有偿

  行纪人自己负担

  以自己名义

  有介入权

  出委托人有相反意思,否则有效,并有权请求报酬

  居间合同

  有偿、诺成、不要式

  成功:请求报酬费用自负,

  失败:没有报酬,主张费用,报告居间(委托人负担),媒介居间(平均负担)

  以自己名义

  没有介入权

  技术合同

  1、种类:

  技术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作开发,科技成果实施与转化,要式

  技术转让:专利权转让(特殊要式),专利申请权转让(特殊要式,)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要式

  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

  (不包括建设工程和承揽合同)

  2,特征:有偿,双务,诺成,

  3,无效:垄断,妨碍进步,侵害他人成果

  4,技术成果权利归属

  ——职务技术成果:申请权,专利权归单位,允许自由约定

  个人有获得奖励,报酬权,表明身份,获得荣誉,优先受让

  ——非职务技术成果:归发明人,设计人

  ——委托开发合同:有约从约,无约归受托人

  委托人免费实施,优先受让

  ——合作开发合同:有约从约,无约共有

  ——非专利成果:有约从约,无约共有,委托开发中,研发人向委托人交付后,才能转让给第三人

  ——后续改进归改进人(也适用于咨询和服务)有约定从约定,无,归改进人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