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重庆婚假国家规定

  15日。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在我国,国有企业职工可以享受婚丧假。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单位酌情给予1天至3天的婚丧假。

  2016年3月31日修订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二十六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照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但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护理假十五日,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