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律师收费改革:应建立制度群(包括信托账户及其查核制度)

  或许没有哪项制度改革比起收费制度改革来更加直接触动相关人士的利益,因此,于2006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从开始制定至今就一直没有停止过争论。这一《办法》制定的初衷是什么、《办法》制定的好不好、将来的效果如何等等一系列问题无不牵动着每一位律师和相关管理者以及广大接受法律服务大众的神经。12月2日,也就是《办法》实施的第二天,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就以此为题展开研讨。

  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规范

  “《办法》应该有。”这是记者在研讨活动上听到的大多数参加研讨者的声音。针对目前律师收费的现状,出台一个明确的规范无疑会使接受法律服务的大众有一个公开透明的参考,也可以使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明码实价。

  “按照《办法》的要求,各地物价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一起研究制定当地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和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目前工作已近尾声,即将陆续出台。”参与《办法》制定的司法部律公司胡占山处长在研讨会上透露了本次律师收费制度改革的进展情况。

  据胡占山处长介绍,各地制定的办法和标准中将律师收费实行双轨制,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诉讼业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对非诉讼业务实行市场价即协商收费。在定价方式上,将律师服务收费方式根据服务内容分为计件、按标的额比例和计时收费等。在收费程序方面,对律师服务的收费方式、收费环节、收费程序进行了细化。在收费幅度方面,许多地方采用的是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向下浮动的幅度尽量低,尽可能符合经济困难群众的要求,向上浮动的幅度尽量高,尽可能适应律师办理复杂案件的要求,对于上浮幅度不能覆盖的部分采取了一些特殊的加倍收费原则加以解决。在收费争议的处理方面,规定了渠道和途径,采用双轨制处罚,加大了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的处罚力度。

  胡占山处长同时透露,两部委决定明年年初开展收费执业大检查。()

  律师收费制度应建立制度群

  一提到律师,普通民众马上就会将律师与高薪、白领划上等号,实际情况如何呢?

  曾参加过全国律师协会“贫困地区律师调查”的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律师举了两个例子:一位律师代理一起案件,当事人抱来一只老母鸡做律师费,律师如果不收就连这只老母鸡都没有了;还有的当事人扛着一袋子红薯作为律师费的。

  而有关部门的统计显示,中国律师的平均收费还不如出租车行业,年毛收入不足10万元。

  “此次颁布实施的《办法》给人的感觉是计划的成分太多,不符合律师业和法律服务市场现实情况太多。”王才亮律师在研讨会上的发言反映了大多数律师的观点,在肯定《办法》的作用和价值的前提下,也指出了其中的不足之处。

  去年,北京媒体曾公布过一个数字,说北京律师2005年人均收入达到几十万元。然而,在律师收入严重两极分化前提下,王才亮律师认为这个数字是不全面的,而且这种“人均”统计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中国的律师需要十几年的艰苦学习才能拿到律师执业证,需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拼搏奋进,需要在很大压力下艰辛前行,可是他们的收入并不能完全与他们的付出相对等。

  王才亮律师算了这样一笔账:一位年轻律师,保守情况下一年的工作开支不会少于一万元,再考虑业务开拓成本就更为可观,还要承担税收和所里的管理费。但是,在很多内地城市,他们甚至无法每年收入到一万元。与同期政法院校毕业的人相比,做律师实在不是一个符合经济利益的选择。

  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主任王进喜教授认为,律师收费制度不仅体现了律师和委托人的关系,还体现了律师同司法制度和司法利益的关系,不同的律师收费决定了委托人和律师的利益的结合程度以及案件损失风险的分配模式,也决定了委托人诉诸司法制度的可能性。而律师收费制度应该建立一个制度群,包括收费办法、收费争议解决制度、信托账户制度、信托账户查核制度等等。

  计时收费或可解决高端服务

  参加本次研讨的专家学者对《办法》的实施效果表示了担忧,如果因为收费过低导致律师不再从事诉讼业务特别是刑事诉讼业务了,那么势必会导致大量法科学生在专业的选择上发生偏转,而且也会使得原来制定《办法》为了能让贫困人口也能打得起官司、请得起律师的初衷走样。

  王才亮律师则认为,制定《办法》必须考虑社会基础,解决律师在法律服务市场的主体性地位问题,中国律师的可悲之处是没有一个刚性的市场。众所周知,中国法律服务的舞台上不只有律师一个主角,律师在法律服务市场的地位没有得到律师法的刚性保障。十多年前他就建议律师法规定:“下列业务由律师从事:……”十多年过去了,他还在这样呼吁。他担心许多优秀的律师会因此放弃诉讼业务,这样就会造成“劣币趋逐良币”的后果。

  “或许当北京的律师看到北京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和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时会感到定的太低了。”北京市司法局律管处副处长柴磊打预防针似地介绍说,“我们在收费幅度方面,向下浮动的幅度不设限,尽可能符合经济困难群众的要求,向上浮动的幅度有限制,对于上浮幅度不能覆盖的部分也想采用加倍收费原则加以解决,很遗憾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同意。”

  柴磊认为,今后律师可以采用计时收费的办法解决为委托人提供高端法律服务的问题。据他透露,目前北京市司法局正着手研究制定有关律师计时收费的管理规定,争取尽快出台。

  他的这一观点也得到了与会专家学者的认可。(/)

  据了解,在各地制定的当地律师收费办法和标准中,刑事诉讼业务主要采用计件收费方式,民事诉讼业务以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为主,以计件收费方式为补充,同时各地大幅度引入计时收费,对律师在诉讼中的工作进行了详细量化,按小时定出了计时收费的指导价,为了方便委托人,一些地方还将制定计时收费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