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遗嘱真假难辨,港商原配与私生子争过亿遗产

  亡父上亿家产亲儿仅得20万?

  这场港商原配与私生子之间的遗产争夺战始于港商蔡某的突然死亡。2000年12月1日,年仅53岁的港商蔡某患重病在广州去世,身后遗下了两家由其本人全资设立的大型房产开发公司,另有在汕头开发的十多处楼盘和写字楼以及香港多处房产,价值超过亿元。

  据蔡某在汕头包养的“二奶”陈某说,大约2000年9月与蔡某前往广州治病前夕,她和儿子小林见了蔡某最后一面,自此就断了音讯。到了隔年六七月份,她才间接获知蔡某的死讯。2002年4月,因发现黄某有擅自处置遗产行为,6岁的非婚生子小林即由其母陈某作为法定代理人,将另外三名财产继承人告上法庭,港商蔡某原配黄某列为第一被告,同父异母的两个姐姐分列第二、三被告。原告小林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其享有的继承权,依法有权继承的遗产价值约为人民币500万元。

  三被告向法庭出示了蔡某生前委托律师代书立下的遗嘱。原来蔡某对身后财产处置早有安排,根据遗嘱约定,蔡某在香港的遗产全部归原配黄某所有,在汕头的全部财产由黄某分得50%,两个婚生女儿各分得25%,财产分割前保留给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小林人民币20万元作为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难辨真假二次送检仍留疑点

  港商的遗嘱究竟是真还是假呢?原告对这份一式两页、电脑打印的遗嘱提出了九大疑点。根据《继承法》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原告认为该份电脑打印的遗嘱无法反映见证人代书、见证是当场行为。另外,该份共有两页的遗嘱是用两颗订书钉钉在一起的,遗嘱首页并没有蔡某的签名,遗嘱次页多处关键字眼被他人涂改,蔡某在遗嘱中的签名与其同一时间的签名流畅程序明显不符,还有两页遗嘱各自上下页边距明显不同等等。另外,该遗嘱称遗嘱共有两份,被告却无法提供另一份遗嘱。原告还指出被告黄某的另一大“破绽”,被告黄某及其两个女儿在官司尚未发生之前,在处置蔡某遗产时曾两次向汕头市公证处声明蔡某生前无立遗嘱,那么这份遗嘱究竟从何而来呢?

  为此,原告向法院提出了鉴定港商蔡某签名的真伪、蔡某的签名字迹与遗嘱涂改笔迹及遗嘱正文的形成时间,它们是否在同一时间形成等十几项要求。但第一次鉴定仅作出遗嘱上蔡某的签名系其本人所签的结论。第二次鉴定结论则以见证人骑缝章能够拼接倾向认为文字应为同时形成,至于立遗嘱人蔡某签名的书写时间却限于技术条件无法检验。

  去年11月,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判决。法院判决被继承人蔡某生前所立的代书《遗嘱》有效,原告小林继承其父的遗产20万元。原告不服,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据广州日报报道曾在汕头地产界叱咤风云的港商蔡某患重病于四年前撒手归西。这名有着上亿身家的富商死后却风云突起:围绕他一纸遗嘱的真假,港商年仅6岁的私生子与其香港的原配展开了一场长达数年的财产继承诉讼,至今尚未了结。私生子小林(化名)因不满自己仅得20万元遗产份额,将港商原配黄某告上法庭,状告其侵吞亡父遗产。官司一审判决后,原告小林不服现已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