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免于行政处罚情形有哪些

  1、行为人及时改正轻微的违法行为,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2、行为人及时改正危害后果轻微的初次违法行为;

  3、或者行政机关在二年内未发现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的等。

  4、免予处罚是指因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事由存在,行政执法机关对某些形式上虽违法但实质上不应承担违法责任的人不适用行政处罚的行为。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