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不送达拘留所执行的情形都是有哪些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