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处罚法过罚的条件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该规定就是常说的实施行政处罚应遵守的“过罚相当”原则。

  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如果仅仅依法律对某类(种)违法行为的规定予以处罚,仅仅实现了处罚法定及一般的公平,实现不了过罚相当的原则。要实现过罚相当原则,就需在处罚法定的基础上,针对违法行为的不同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违法构成要件以外的事实,如事后行为,处罚的目的,社会效果,国家当前的政策等诸因素综合考虑,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以上就是行政处罚法过罚相当的具体规定,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