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赔偿算出险吗
代位求偿不是车主自身的出险,而是对方的责任,属于对方出险。代位赔偿又称为代位追偿,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车主)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保险人(保险公司)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车主)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保险公司)取得该项权利后,即可取代被保险人(车主)的地位向第三责任方索赔。
(一)提交材料:向本方保险公司提交事故认定书、驾驶证、身份证、车辆保险凭证及肇事司机相关信息。
(二)定损修车:根据保险公司的定损裁定的维修项目到二类以上维修点修车。
(三)等待复议:复议时间为15天。
(四)保险赔偿:车辆维修完后,自己先垫付维修费用,再到自己车辆购买保险的公司理赔点报销理赔。
(五)配合作证:配合保险公司和相关部门调查肇事者的情况。从法律途径获得肇事者的赔偿后结案。
使用“代位追偿”的先决条件,是您需要为车辆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保险(车辆损失险并且无相关免责条款),这才拥有了申请使用“代位追偿”服务的条件,保险公司才会受理您的申请。
(一)对方车辆无保险,如果发生事故后,对方车辆没有任何保险,且不进行任何赔付,可以申请“代位追偿”。
(二)对方无赔偿能力,如果发生事故后,对方没有经济赔偿能力,无法进行任何赔付,可以申请“代位追偿”。
(三)对方故意拖延或“耍赖”,在发生事故后,对方故意拖延不进行赔付或者直接玩“消失”,可以申请“代位追偿”。
(四)对方拒绝在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如果事故发生后,对方不认可交警对于事故责任方的判定,不在认定书上签字,可以申请“代位追偿”。
(五)对方逃逸后有证据证明肇事车辆信息,如果事故发生后,对方逃逸,但是您可以通过相关途径获得对方的车辆信息,可以申请“代位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