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实施
昨天,记者从杭州市有关部门获悉,《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开始正式实施。
对于参保人员来说,以后许多小“聪明”不能使
比如超量或重复配药、医疗器械或医用材料;把用医保买来的药品、医疗器械等变卖;伪造或者冒用别人的医保卡就诊……
《办法》就专治这类“小聪明”:一经发现查实,不仅要追回被骗的医保基金,还要处以被骗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参保人员的医保卡“李代桃僵”,将被处于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追回被骗支出的医保基金。
作为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也要自己收好筋骨,不得给参保人员重复挂号、进行重复或无指征的化验、检查和治疗;也不能给参保人员超量配药、重复用药和违规使用没有适应症的药品,违者就是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药店等把生活用品、保健滋补品等非药类物品,混充医保费用结算范围内的药品,更是面临着处以被骗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社保部门还将依法取消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的《办法》明确规定,基本医保经办机构以及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如有违反,不仅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处分,造成损失的,还要依法进行赔偿。
还有一条提醒,要送给各个用人单位:千万不要出具虚假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等帮助不符合条件的人参保或者骗保,否则也是罚款500元至2000元。此外,杭州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各类医保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一旦查实不仅有奖励,而且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