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将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保体系

  今天(11月15日)上午,湖南省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召开《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座谈会,研究如何将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保体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莲玉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使宗教教职人员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国家宗教事务局等5部门发布了《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明确了将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原则和保障办法,如依法认定和备案的所有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团体、宗教院校的专职工作人员均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等。此次座谈会主要围绕如何修改完善《实施意见(讨论稿)》,真正把我省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落实到位,展开探讨和交流。

  刘莲玉指出,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是民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这项工作。要加快推进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作协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以务实的团队精神把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办好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