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正式实施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正式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结束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双轨并行”的过渡期状态,正式切换为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简称偿二代)。自2016年1季度起,保险公司只向保监会报送偿二代报告,停止报送偿一代报告。
偿二代建设于2012年启动,经过三年努力,2015年2月,偿二代正式发布并进入实施过渡期。偿二代建设过程中,保监会始终坚持风险导向、中国实际和国际可比三个基本原则,构建了符合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大趋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
从2015年开始,偿二代顺利完成了4个季度的试运行。试运行平稳、风险可控、成效显现。从行业整体看,偿二代下偿付能力保持充足、平稳。从公司情况看,偿二代能更好识别高风险公司,引导保险公司积极调整经营理念、市场策略和风险管理,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改善偿付能力。试运行期间,偿二代经受了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和保险业实际情况的检验,获得了国际国内的广泛好评,全行业做好了全面实施偿二代的各项准备工作。
偿二代的正式实施将进一步增强我国保险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保险公司转变发展方式,引导行业转型升级,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同时,将进一步深化保险监管改革,通过管好后端,推动前端进一步放开,为人身保险费率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改革、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等改革创新提供制度保障。
下一步,保监会将稳妥有序组织偿二代实施,不断完善保险监管。一是按照“十三五”规划,完善保险业审慎监管体系。二是跟踪完善偿二代标准,发布偿二代配套标准,通过监管升级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服务经济社会新常态发展。三是继续做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的监测、分析、预警等工作,做好风险防范,守住风险底线。四是运用偿二代国际影响力,积极参与国际保险监管规则的讨论和制定,为我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贡献力量。
(原标题: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