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报销百分之多少
退休职工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建国前参加工作及离休干部的退休职工,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因病住院,其医疗费用可全部全额报销,其报销比例为100%。无论是以任何方式进行的住院,一律需要收住院床铺费,而住院床铺费可报销60%;推许职工,其医医疗药费报销为7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其医疗费用可报销75%;退休职工工龄满15—21年以下,其医疗费用可以报销80%;退休职工工龄满21—30年以下,其医疗费用可以报销85%;退休职工工龄为30年以上,其医疗费用可以报销90%。
按照规定,退休职工不再缴纳医疗保险金。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凡参加社会保险的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均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职工的家属医疗费用未纳入统筹不予报销)。
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这条规定的核心精神是:“职工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条规定的富有弹性的前置条件是:“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而恰恰由于国家没有统一规定,致使各地各取所需,各行其是,侵害了社会弱势群体下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合法权益。